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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处理办法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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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处理办法范文篇1

今年下半年以来,凌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凌云县委、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优化软环境培强软实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认真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杨洪波书记2010年6月4日在全市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当前交警大队交通安全管理效能及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执法质量,优化软环境建设,促进交通管理等各项工作落实,使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6月4日全市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活动动员电视会议后,根据各级领导各级部对交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建议,耿交警大队领导班子多次召开班子和中队领导干部会议,研究部署优化软环境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大队长毕三华为组长、教导员李小山为副组长、各中队长、车管分所长为成员的大队优化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公室在大队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凌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开展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活动实施意见》,同时安排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警车管理规定》以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增强软实力建设会等相关会议、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并联系实际,深入开展“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交警怎么办”的讨论活动,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把全体民警的思想统一到“一切着眼于发展,一切服务于发展,用发展凝聚人心,用发展破解难题,用发展为民造福,用发展创建事业”上来。通过对优化软环境建增强软实力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警心,营造了以交管工作要为耿马、为临沧发展作贡献的良好氛围。

为推动软环境建设工作开展,在半年工作总结会上,大队长在会上就如何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中优化软环,要落实的车管、交通事故处理、违法处理等业务的具体内容作了细化和强调,会后,大队领导深入各中队基层,对各中队优化软环境建设及行风、政风开展走访调查活动,主动听取社会各阶层对交警大队软环境建设的意见。走访中,大队领导积极与各行业人民群众沟通,主动向人民群众或一些行业代表人汇报交警工作情况,诚恳地征求对交警大队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走访活动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赞同,人民群众从关心交警队伍建设和交通管理工作出发,对交警大队、中队日常工作提出一些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在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中,主要涉及交通违法处理、交通标志标、交通基础建设、民警和协管员规范执法、执法形象、车驾管服务、窗口作风等方面。在此基础上,大队着手进行研究,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在落实整改上下功夫,达到了整改措施、时限要求、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的“四落实”。目前,通过边学习,边整改,取得良好的成效。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从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入手,进一步增强大全队民警开展交管工作为加快临沧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大队领导按分管对象,对各中队、车管分所负责,中队领导对民警负责的局面。使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工作职责清楚、责任明确,内容具体。通过明确分工和责任,通过具本抓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增强了大、中队领导和民警对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工作的紧迫感和危机感,

三、制定措施,健全制度

为推进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建设工作,大队修改下发《凌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考核办法》,侧重增加了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方向的考核管理措施。7月份推出3项便民措施和3项限时办结事项,并在抓落实上下功夫,现已取得较好的效果。下半年以来,在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方面,无一违规或违反服务承的诺问题发生;队伍未发生大的违纪问题,未发生有理上访和有理投诉案件;执勤执法和事故处理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案件。突出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抓执法细节,提升服务水平。进一不强化和规范处理交通事故的办案程序,加强办案检查和监督工作,确保办案公平公正。对于每一起事故的处理,无论大小,都能耐心分析,做好调解,尽量让当事双方达成协议,圆满和谐地解决。二是坚持执法办案回访制度。通过倾听当事人对案件受理、调查处理、办案结果、执法态度等方面的陈述和意见,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在执勤执法工作实践中,坚持人性化执法服务,做到纠违先敬礼,态度要和蔼、用语要文明、违法要告知、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放行为主,对111项违法行为做到首违不罚。且无论何种违法行为在处理中都能做到耐心解释,认真教育,尽量让违法人员心服口服,避免因处理解释不到位而引发争执。四是送服务上门,将服务做到家。车管及宣传业务由专职民警或协管员根据群众需求,每月开展送牌下乡、送法下乡活动,让广大百姓能在家门口、机动车销售点、社区办理好牌证手续,同时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受到交通安全学习和教育。五是提高办事效率,要求事故处理要在程序规定的时间内用最短的时间办结;摩托车驾驶证办理业务不超过两个星期;摩托车登记业务要做到当日办结。六是改善服务设施,优化服务环境。大队在车管办证大厅、事故调解室、违法处理办专门设置了群众休息区,办证服务区、宣传教育室,配备了饮水机、纸杯、笔、剪刀等工具,免费为办事群众提供各种服务设施,大大方便了办理业务的群众。

四、下一步努力方向

在认真总结今年以来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工作的基础上,对下一步,大队将在以下几方面继续努力开展好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工作。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将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建设工作纳入日事议程,贯穿交管工作始终,求真务实,常抓不懈,千方百计地提升交警系统的软环境建设水平。二是要认真践行关于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的服务承诺,落实制度,为凌云县经济建设的大局服好务。对上级公安全交通管理机关制定、公布的便民措施以及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的工作制度,要求全体民警和交通协管员入心入脑,时刻铭记,自觉付诸实践,决不允许违规、违诺问题发生。三是要加大纪检、监察的力度,商请有关部门深入执勤一线、深入办事窗口进行检查督察,对各级各部门发现和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查处,对影响和破坏软环境建设的人和事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交通违法处理办法范文

第二条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时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综合考虑违法情节、违法手段、社会危害后果等因素对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时自由裁量的权限。

第三条行使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确保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综合裁量原则,全面分析违法行为的主体、客体、主观、客观等因素对处罚的种类、幅度作出决定。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应当按照《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确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作出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和《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导致难以实现个案公正的特例除外。

对于违法行为、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相同或类似的案件,在实施行政处罚时,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及处罚幅度应当相同或相近。

第五条实施交通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限期改正期限最长不超过30日,情况特殊经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

第六条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与程序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应当不予行政处罚:

(一)经立案调查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

(二)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三)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四)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五)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二年期间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二)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四)配合交通行政执法机构查处违法行为,如实交代违法行为的;

(五)未曾发生过相同违法行为,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六)主动中止违法行为的;

(七)涉案财物或者违法所得较少的;

(八)其他依法可以从轻的。

本办法所指的从轻处罚是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在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选择较轻的处罚种类或者较小处罚幅度,但不得低于法定处罚幅度的最低限度。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可以减轻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且有悔过表现的;

(二)配合交通行政执法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三)情节较轻,社会影响和危害较小且能够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的;

(四)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五)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六)其他具有减轻行政处罚的理由和情况。

本办法所指的减轻处罚是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在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法定处罚幅度最低限以下,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的行政处罚。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可以依法从重处罚:

(一)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

(二)群众多次举报,严重扰通管理秩序的;

(三)违法行为造成群众反映强烈或上访的;

(四)逃避、妨碍或者暴力阻碍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检查的;

(五)提供虚假证据,转移、隐匿、销毁证据或者有关材料的,查证属实的;

(六)侵害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群体利益的;

(七)对举报人或者执法人员实施打击报复,查证属实的;

(八)国家机关通过新闻媒体、公告等方式专门禁止或告诫后,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

(九)一年内发生三次以上违法行为的;

(十)对国家、省、市的阶段性重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一)具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依法规定情形的。

第十一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并处处罚的,可以选择是否适用并罚;规定应当并处处罚的,应当实行并罚。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选择是否适用并罚的,对轻微违法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的,一般应当选择单罚;对严重的违法行为,实施并罚。

第十二条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的执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对当事人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从重处罚的,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必须收集和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第十四条案件承办人员在案件调查终结后要对案件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提出建议,并说明行使裁量权的事实、理由、依据。

第十五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应当就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因素及最终选择的处罚种类、幅度等情况作出详细说明,说明应当充分,理由应当与行政处罚结果相关联。其中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当面作出口头说明,并据实记录在案,由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在行政处罚通知书或者决定书中向当事人作出书面说明。对履行告知程序后,当事人提出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的,在听取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会后,行政处罚机关应当制作陈述、申辩、听证情况书面说明书,说明接受或不接受陈述、申辩、听证的理由,与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并送达当事人。

第十六条实行行政处罚公示制度。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应当通过公示栏、网站、报纸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本单位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名录、处罚基准、执法程序、监督方式、投诉渠道等。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制定和执行的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和标准应当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方便当事人查阅。

第十七条各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在作出下列重大行政处罚的应当按月报本级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一)对公民处以5000元以上,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50000元以上的罚款;

(二)吊销证照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应当集体讨论:

(一)情节复杂,对认定事实和证据有较大争议,或对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有较大争议的案件;

(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作出的对公民5000元、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0000元以上的罚款、吊销证照、责令停产停业等的行政处罚决定;

(三)对当事人减轻处罚的(《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明确减轻处罚的除外);

(四)各行政处罚实施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案件。

第十九条集体研究决定的案件实行登记制度,案件的具体情节、研究过程和处理决定均应详细记录在案,收入执法案卷。

第二十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法制机构要加强对执法案件的审核工作,应当将办案机构的裁量权行使情况作为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审核机构认为办案机构行使裁量权不当的,应当责令改正。

第二十一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通过行政执法投诉、行政执法检查、重大案件备案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形式加强对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时,应当将本办法和《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作为审理行政处罚行为适当性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三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执法人员的过错责任:

(一)因处罚决定违法或不当,造成处罚案件被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

(二)因处罚决定违法或不当,造成处罚案件被行政复议机关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

(三)因处罚决定违法或不当,造成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

交通违法处理办法范文

1、违章罚款只能在违章地或者车辆号牌核发地的交警队处理。如果是现场违章,如:直接被交警当场抓住的违章。必须在违章地处理。如果是非现场违章,如:被交通摄像头抓拍的违章。既可以在违章地处理,也可以在机动车号牌核发地处理;

2、处理违章时,需要到交警队办理,办理时报出车牌号,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工作人员会开出违章处罚决定书,然后拿着处罚决定书15日内去指定的银行交款,如15日后不缴纳则会产生滞纳金,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3、以上根据公安部在2009年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条,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第五条,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可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发现地或者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来源:文章屋网)